上卷·覈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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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

  俗士之所謂辯者,非辯也。非辯而謂之辯者,蓋聞辯之名,而不知辯之實,故目之妄也。俗之所謂辯者,利口者也。彼利口者,苟美其聲氣,繁其辭令,如激風之至,如暴雨之集,不論是非之性,不識曲直之理,期於不窮,務於必勝。以故淺識而好奇者,見其如此也,固以爲辯(徐湘琳曰:"固疑當作'因'。")。不知木訥而逹道者,雖口屈而心不服也。夫辯者,求服人心也,非屈人口也。故辯之爲言別也,爲其善分別事類而明處之也。非謂言辭切給(《意林》作"捷給"),而以陵蓋(《意林》作"善",疑非)人也。故傳稱《春秋》微而顯,婉而辯者(徐湘琳曰:"'者'字疑衍。")。然則辯之言必約以至,不煩而諭,疾徐應節,不犯禮敎,足以相稱。樂盡人之辭,善致人之志,使論者各盡得其願而與之得解。其稱也無其名,其理也不獨顯,若此則可謂辯。故言有拙而辯者焉,有巧而不辯者焉。君子之辯也,欲以明大道之中也,是豈取一坐之勝哉!

  人心之於是非也,如口於味也。口者非以己之調膳則獨美,而與人調之則不美也。故君子之於道也,在彼猶在己也,苟得其中,則我心悅焉,何擇於彼?苟失其中,則我心不悅焉,何取於此?故其論也,遇人之是則止矣;遇人之是而猶不止,苟言苟辯,則小人也。雖美說,何異乎鵙之好鳴,鐸之喧譁哉!故孔子曰:"小人毀訾以爲辯,絞急以爲智,不遜以爲勇。"斯乃聖人所惡,而小人以爲美,豈不哀哉!

  夫利口之所以得行乎世也,蓋有由也。且利口者(徐湘琳曰:"錢注云,《群書治要》'且'作'夫'。"按《治要》所引無首二句,疑此"夫"字乃節自首句,並刪"且"字。),心足以見小數,言足以盡巧辭,給足以應切問,難足以斷俗疑,然而好說而不倦,諜諜如也。夫類族辯物之士者寡,而愚闇不逹之人者多,孰知其非乎?此其所以("以"字原脱,據《治要》補。)無用而不見廢也,至賤而不見遺也。先王之法,析言破律,亂名改作者,殺之;行僻而堅,言僞而辯,記醜而博,順非而澤者,亦殺之。爲其疑衆惑民,而潰(《治要》作"澆")亂至道也。孔子曰"巧言亂德"、"惡似而非者"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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